請領新制勞退金 本月起金額縮水
 
 

勞動部首次調整新制勞退的月退金採計基礎,

從本月起,除利率變高,平均餘命延長,新申請者每月領到的月退金將比現行略少;

但若是原本已在月領者,只會調高利率,不會調整平均餘命,月領額度會變多。

二○○五年七月上路的新制勞退,

 

由僱主每月提撥至少薪資百分之六的勞退金到勞工個人帳戶中,

年滿六十歲可請領,若新制年資不滿十五年,只能將帳戶裡的錢一次領出,

滿十五年者則強制月領。

但如何把帳戶裡的錢平均分攤成月領?採計基礎主要看平均餘命和利率。

勞動部說,為符合現況,採計基礎每三年檢討一次;

由於二○一二年才開始有人月領,這次是首次調整計算基礎。

 

勞保局說,以六十歲請領、請領時帳戶餘額有一百萬元者為例,

在本月前申請者可月領四千零九十三元;但本月起申請者,

因利率從百分之一點零九三五調高為百分之一點三九一六,

帳戶裡的錢會變多,但平均餘命從廿三年拉長為廿四年,

分攤的月分也變多,因而只可領四千零七十七元,約少十六元。

 

不過,採計基礎調整前已在領月退金者,本月起的月領額度會採新利率重新計算,

但不用調整平均餘命。以同樣六十歲請領、請領時帳戶餘額有一百萬元者為例,

可月領約四千兩百廿七元,多一百卅四元。

 

勞保局說,新採計基礎所有新制勞工都適用,但新制勞工約可分三類,

一為只有新制年資者,一為保有舊制年資但選擇新制者,

因新制上路僅近十年,還無人符合滿十五年的月退資格;

另一類是結清舊制年資後將舊制勞退金撥到新制帳戶中者,

人數不到千人,但可併計舊制年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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